ROHS2.0新修订指令(EU)2015/8632015年6月4日,欧盟 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详见下表:限制物质 (质量分数)铅(Pb)0.1% (Hg)0.1%镉(Cd)0.01%六价铬(CrVI)0.1%多 (PBB)0.1%多 醚(PBDE)0.1%邻苯二 二(2-乙基己基)酯(DEHP)0.1%邻苯二 基丁酯(BBP)0.1%邻苯二 二丁基酯(DBP)0.1% (DIBP)0.1%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 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注:一、RoHS指令变化解读:删除了之前RoHS2.0中的HBCDD,是由于欧委会认为该物质不属于RoHS指令的规管范围,且该物质已属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范畴;根据检测机构大量测试数据显示,邻苯类物质作为增塑剂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广泛,可能存在于电线电缆、塑料、油漆油墨等各种材料中。聚氯乙烯材料(PVC) 是目前检出含有邻苯二 酯的材料重灾区,应该引起企业的高度关注。PVC材质目前仍然属于材料界使用较广泛的材质,多企业因考虑到替换PVC材料的成本上升而没有提前改善,按照近的RoHS邻苯执行时间,企业虽然还有3年的时间来应对此次RoHS的改变,但是考虑到电子产品的供应链传递及工艺改进,这都将耗费一定的时间,部分企业可能会缩短对于供应商在产品均一材料中的限制使用的时间节点。提早改善工艺,寻找新型环保增塑剂作为替代物将成为应对RoHS的邻苯二 酯新要求的 解决方案。三、关于ROHS《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随后,欧盟议会于2002年颁发的2002/95/EC号决议关于《限制在电气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The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指令的简称。RoHS指令(2002/95/EC)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到欧盟市场的新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产品不得含有铅(Pb), (Hg),镉(Cd),六价铬(Cr6+),(PBB)或(PBDE)六种有害物质。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盟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2011/65/EU更新到当地法律。2011/65/EU主要内容概括如下:1.产品范围,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被2002/95/EC豁免的 类产品医疗设备、 类产品监控设备; 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2.限制物质,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DIBP、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3.CE标志要求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4.过渡期规定,为使新纳入ROHS2.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ROHS2.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控过渡期。了解新咨询即与我们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