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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
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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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荣益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身份认证
主营产品:
验货服务,检品服务,检品工厂,验货公司
- 产品参数 -
商标 产品检验服务 浙江验货
型号 第三方验货服务 产品检验
规格 中国检品 出差验货
包装 上海验货 产品检品检验
型号 第三方验货服务 产品检验
规格 中国检品 出差验货
商标 产品检验服务 浙江验货
包装 上海验货 产品检品检验
专利分类 待定
专利号 待定
- 产品详情 -

公司简介:

深圳荣益商品检验有限公司专业提供第三方验货服务,第三方验厂服务,货柜监装服务。 是一家专业的第三方验货公司,外贸验货公司,第三方质检公司,第三方检品公司。,致力于向客户提供专业的检验及质量技术服务,为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 和降低检验成本而努力!

1.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不可少的。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6344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GB18587-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 》

GB/T34436-2017  《玩具材料中甲酰胺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36246-2018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QB/T2882-2007  《鞋类 帮面、衬里和内垫试验方法 摩擦色牢度》

HG/T2876-2009 《橡塑鞋微孔材料压缩变形试验方法》

AFPSGS 2014:01 PAK

ISO18219:2015

CPSC-CH-C1001-09.4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瑜伽垫  yoga mat

练习瑜伽时铺在下面的垫子,具有一定的缓冲弹性,可帮助瑜伽练习者完成平衡动作。

3.分类

按产品材质分为热塑性弹性体(TPE)瑜伽垫、丁腈橡胶(NBR)瑜伽垫、聚氯乙烯(PVC)瑜伽垫、聚氨酯(PU)瑜伽垫、天然橡胶瑜伽垫和织物瑜伽垫。

按产品结构分为单层瑜伽垫和复合瑜伽垫。

4.要求

4.1  感官质量

感官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1 感官质量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整体外观

产品外观整洁,色泽基本均匀,花纹基本一致,无明显划痕、杂质、气泡、凹陷、裂纹和破洞等。

2

表面

表面基本均匀,不应有明显变形,无尖角、毛刺。

3

边缘

边缘应整齐、平滑,无明显毛边。

4

文字图案

文字、图案应清晰、完整。

 

4.2  规格尺寸

长度、宽度和厚度应明示在产品包装上;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2 规格尺寸偏差要求

产品分类

长度、宽度偏差/%

厚度偏差/mm

TPE瑜伽垫

±2

±1.0

NBR瑜伽垫

±3

±1.5

PVC瑜伽垫

±2

±1.0

PU瑜伽垫

±2

±1.0

天然橡胶瑜伽垫

±2

±1.0

织物瑜伽垫

±2

±1.0

4.3  异味等级

异味等级≤2级。

1:异味等级的描述请见本标准6.3.6条款的表5

5.4  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应符合表3的要求。

3 物理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拉伸强度/MPa

≥0.3

2

断裂伸长率/%

≥50

3

压缩变形/%

≤20

4

耐高温性能

产品在40℃±2℃高温试验箱中放置20min,恢复至室温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化和开裂现象。

5

耐低温性能

产品在-8℃±1℃低温试验箱中放置24h,恢复至室温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化和开裂现象。

6

摩擦色牢度/级

干摩擦≥4-5;汗液摩擦≥4-5

7

防滑性能

≥25(湿测)

40~80(干测)

4.5  物质

物质应符合表4的要求。

4 物质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甲醛释放量

≤0.05 mg/(m2*h)

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总量

≤0.50 mg/(m2*h)

3

释放量

≤0.05 mg/(m2*h)

4

甲酰胺

≤200 mg/kg

5

多环芳烃,18种总量

≤10 mg/kg

6

<0.15 %

7

增塑剂

DBP,BBP,DEHP合计

≤0.1 %

       

5.试验方法

5.1感官质量

在非直射自然光线下,距离约为30cm处进行目测。

5.2规格尺寸

将产品试样用手轻轻拍平,自然平铺在检验工作台上,长度和宽度用精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进行测量,厚度用精度为0.5mm的钢直尺进行测量,分别测量三次,并取三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5.3 异味等级

5.3.1 试验设备

直径为300mm的干燥器。

5.3.2 试验环境

试验应在干净、无异常气味且气体可自由散发的环境中操作。

5.3.3 评判人员

至少3名经过一定训练和考核的专业评判人员。有嗅觉障碍、吸烟、用重香味化妆品及饮酒者均不能作为评判人员。

5.3.4 试样

在主要部位上取面积为25cm×25cm的试样2块。

5.3.5 试验步骤

5.3.5.1 清洗干燥器并使其干燥、无味。在干燥器盖的边缘均匀涂抹凡士林。

5.3.5.2 分别将2块试样放入干燥器中,盖上盖子轻微转动,使凡士林均匀成膜,在室温下放置(24±0.5h

6.3.5.3 在进行异味判定时,将盖子放置在距离测试容器瓶口的20mm处,同时试验人员应把头贴近测试容器(距离约15cm),然后用手扇动,慢慢嗅闻干燥器中的气体,时间不应超过5s

5.3.5.4 另一块试样重复6.3.5.3的步骤。两次试验间隔为5min

5.3.6 试验结果判定

每个试样的异味等级判定应符合表5的规定。被评判人员半数以上一致的结果为该试样的评定等级,取两个平行试样中 等级作为试验结果。

5 异味等级判断

等    级

描    述

1

没有气味

2

稍有气味,但不引人注意

3

明显气味,但不令人讨厌

4

强烈的、刺鼻的气味

5

非常强烈刺鼻的气味

5.4 拉伸强度

按照GB/T 6344规定的方法进行。

5.5 断裂伸长率

按照GB/T 6344规定的方法进行。

5.6 压缩变形

    试验时试样的厚度应大于等于8mm。样品厚度大于等于8mm,取单层试样进行试验;样品厚度不足8mm时,取两层或以上的试样进行试验。其余按HG/T 2876-2009的规定进行。

5.7 耐高温性能

将产品卷起置于40℃±2高温试验箱中放置20min,取出并恢复至室温后,检查产品的外观情况,用手对折10次,检查产品有无明显变硬或开裂现象。

5.8 耐低温性能

将产品卷起置于-8℃±1低温试验箱中放置24h,取出并恢复至室温后,检查产品的外观情况,用手对折10次,检查产品有无明显变硬或开裂现象。

5.9 摩擦颜色牢度

QB/T 2882-2007中方法A进行,干摩擦50次,汗液摩擦50次。试验结果按灰色样卡GB/T 251判定。

5.10 防滑性能

按照GB 36246-2018中附录F的规定进行。

5.11 甲醛释放量

按照GB 18587-2001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5.1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总量

按照GB 18587-2001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5.13 释放量

按照GB 18587-2001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5.14 甲酰胺

按照GB/T 34436-2017规定的方法进行。

5.15 多环芳烃

按照AFPS GS 2014:01 PAK规定的方法进行。

5.16

按照 18219:2015规定的方法进行。

5.17 增塑剂

按照CPSC-CH-C1001-09.4规定的方法进行。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6.1标志

6.1.1产品的销售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执行标准号、产品质量等级、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商标、产品合格标识等信息。

6.1.2产品运输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商标、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内装物数量以及必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

6.2包装

产品包装应保证产品不受破损,应防污,便于贮存和运输。

6.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重压、雨淋,防止与油、酸、碱类物质的产品混和运IMG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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