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 Z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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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Kl4lm |
规格 | Kl4lm |
包装 | 纸箱包装 |
产量 | 10000000 |
是否有现货 | 是 |
品牌 | 正安 |
输入电压 | 3.7 |
封装工艺 | 集成式 |
LED灯珠颗数 | 3 |
灯光颜色 | 正白 |
防护等级 | IP42 |
可否调光 | 不可以 |
外壳材质 | 塑料 |
使用场合 | 煤矿 |
重量 | 420g |
型号 | Kl4lm |
规格 | Kl4lm |
商标 | Zan |
包装 | 纸箱包装 |
照度 | 大于等于1CD |
额定容量 | 4ah |
点灯时间 | 大于等于20小时 |
产品充电及使用操作、产品充电及使用操作方法1、充电方法 1)本产品灯头内安装了充电管理电路,可采用稳压型充电架充电。充电架应符合MT68-2002《矿灯充电架》标准规定。 2)充电时,先将灯头的电源关闭,将矿灯放在充电架上,把灯头的充电插扎插入充电架的充电插头,顺时针旋转1800,直到固定位置。开启充电架,调整充电架输出电压为5V~6.5V,电流不超过1A。充足电时,灯头内充电管理电路会自动停止充电,正常充电时间约8h。 2、预循环充电 矿灯为荷电出厂,出厂时已充电至约50%的容量,新购的矿灯不可直接使用,应先进行放电。序号项 目单位数值备注1 额定电压 V 3.7 2 额定容量 Ah 4 3 点灯时间(主光源) h ≥16 4 主光源 照度 点灯开始 1x ≥1600 距灯头1米处 点灯11小时 1x ≥1600 5 LED光源 额定电压 V 3.7 额定电流 主光源 A ≤0.18 辅助光源 A ≤0.06 6 贮存期 年 半年 7 蓄电池部分外形尺寸 高 mm 68 宽 mm 55 厚 mm 20 8 重量 g ≤420 9 蓄电池循环寿命 次 ≥500 4放电完后,再在充电架上充电,时间不小于8小时,充足电后在灯房做点灯时间检查。 3、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时应关闭矿灯光源; 2)采用其它充电方式应经本公司认可,否则可能由于充电不匹配,造成产品损坏。 4、正常使用方法 1)使用时,将灯头上的电源开关轻轻按压时,可分别开启主、辅光源或关闭光源。 2)使用矿灯主光源可点灯11小时以上;若超出预定工作时间,请及时切换到辅助光源,以维持长的照明时间。 3)矿灯设有过放电控制电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池不会造成过放电。但当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2.75v,过放电控制电路启动,关断照明光源,使用人员务必按照要求使用,在矿灯熄灭之前上井,以保证 。